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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生资助政策
2016-06-10 资助办
在中等职业学校建立了以***助学金、***免学费为主,以校内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顶岗实习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各项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免学费政策:
(一)免学费范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二)审核认定:
1.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中等职业学校指导全日制一年级新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信息表》,连同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应包含户号页、学生姓名页信息)递交到学校进行免学费资格审核。
2.中等职业学校审核确定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名单后,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将免学费学生相关信息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相关审核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组织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本人在《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名单》上签名确认。
4.每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学校根据全日制学生实际在校情况,在剔除当学期学籍异动学生后重新核定当学期免学费学生名单,并组织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在《免学费名单》)上签名确认。
二、***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比例:
1.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2.在我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3.享受***助学金的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中等职业学校非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的20%确定,优先资助享受***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家庭的学生、受艾滋病影响致困家庭子女,以及遭遇不可抗力及其它特殊情况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家庭子女。
(三)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
(四)申请程序: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一周内,中等职业学校符合资助条件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申请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复印件一并递交到学校(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额外提供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含)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正式提出***助学金申请。
(五)评审发放:
1.涉农专业学生和在我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可直接认定享受***助学金资格。
2.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如下图所示:
3.***助学金受助学生应诚实守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对有以下行为或表现的,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停止其当学期***助学金受助资格:
(1)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被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2)当学期无故旷课累计达90课时以上或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的;
(3)弄虚作假,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真实的。
4.***助学金通过中职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助学金发放前,中等职业学校须为每位***助学金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并组织学生领卡时在《中等职业学校中职资助卡签领表》上签名确认。
三、顶岗实习:
安排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四、奖学金
地方政府、相关行业、企业安排专项资金设立中职学生政府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
五、学校减免学费等
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不低于事业收入5%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六、其他形式资助
鼓励和支持有关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积极参与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